“本市廉租房管理规划”政府工作计划一、廉租住房租金标准 并根据每年市场租金的变化进行调整,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向社会公布。廉租住房租金由房屋管理费、维修费、成新、环境、朝向等因素构成。 二、廉租住房房源分配 根据各街道在市住房保障部门建档登记的申请实物配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数量占全市总数量的比例,根据年度可分配房源套数。以街道为单位,分配房源套数指标。 三、廉租住房准入方法 保障对象按轮候排序先后入住。 (一)排序时应充分考虑其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各街道按申请实物配租家庭进行轮候排序。权重比例按 40%40%20%计算。轮候排序名单广泛进行公示,公示的照片和名单电子文档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各街道可根据本街道的实际情况制定轮候排序方案。 (二)无一层的为二层,楼层分配由街道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和住房保障对象实行抓阄的方式进行。一层住宅优先安排持有肢体一、二级残疾证的保障家庭。也可根据本人意愿放弃一层选择抓阄确定楼层。二至六层根据轮候排序方式进行抓阄确定楼层,直接选取房屋套型。 (三)转为租赁补贴方式。房源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收回,因楼层的差异放弃入住的不再享受实物配租保障。另行分配。入住家庭自愿相互调换的必须征得市住房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调换。 (四)按轮候排序自动升为下一期轮候家庭,未入住的保障家庭。不用重新申请。 (五)各街道根据市住房保障部门登记的保障家庭实际状况。轮候排序每年重新排列一次。 (六)被民政部门取消低收入家庭资格的住房保障资格自动消除。不做另行通知。 四、实物配租分配对象 实物配租分配对象是指已在市住房保障部门登记为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优先保障低保家庭。低保家庭优先保障军(烈)属、孤老、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等特别住房困难家庭。 五、廉租住房入住管理 (一)接到市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合格通知单 7 日内,保障对象选取楼层、套型后。市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书》后,方可入住。逾期不签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房源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收回。 (二)保障对象在签订合同书时。一并交纳贰仟元住房保证金。住房保证金用于支付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按合同要求交纳相关费用和对房屋造成损坏而产生的维修费用。 (三)承租人死亡继承人为保障对象的符合签订合同书约定条件的可以继续承租。 (四)承租人被取消低收入家庭或住房保障资格的应在限定时间内退出住房。保证金按余款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