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保温工程分包合同发包方(甲方):陕西龙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外墙保温工程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分项承包工作内容1、工程名称:宏康阳光城A区5#、7#住宅楼外墙保温工程2、工程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桥西一中东侧3、分包工程工作范围及内容:包括6cm聚苯乙烯苯板外墙保温安装等(含粘结砂浆、苯板、抗裂砂浆、锚固钉、玻纤网、岩棉防火带、窗口收口)等工作
4、承包单位及承包方式:乙方公司需手续齐全并具备在当地施工的相关资质(以上文件需全部提供给甲方),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含粘结砂浆、苯板、抗裂砂浆、锚固钉、玻纤网、岩棉防火带等,吊篮及相关检测备案自行负责),乙方食宿自理,与施工相关的工具及辅料自备
5、材料技术要求:(1)聚苯乙烯苯板:密度:18kg/m3、阻燃等级:B2(2)粘结砂浆、抗裂砂浆、玻纤网、岩棉板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玻纤网重量不低于120克
锚固件膨胀栓部分不得使用再生塑料
第二条合同承包单价及结算方法1、承包单价:61元/平方米
(不含税金)2、双方对结算方法的明确:双方约定结算面积按实际保温板施工接触面积计算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工人及材料进入工地,按要求验收工作面后开始施工,全部保温工程完成后付70%工程款,经建设方、施工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交工后,甲方向乙方付工程款的80%,余款待结算后付到95%,预留5%的质保金,保质期12个月(自该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
保质期满后,一月内付清(若乙方施工的墙面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四条安全施工、职业安全教育1、安全施工: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