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课件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一、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网络课件设计师。1、2 职业定义灵活运用现代教学设计理论与学习理论等方法进行网络课件内容分析、设计与评价得专业人员。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网络课件设计师(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网络课件设计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网络课件设计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4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网络课件设计工作所需要得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具备较强得创新能力、分析能力、学习能力与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并能灵活运用理论知识进行分析、设计与评价网络课件。1、6 基本文化程度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1、7 鉴定要求1、7、1 适用对象企事业单位与各类院校网络课件设计人员;老师;师范类学生;教育技术专业学生;企业培训讲师等。1、7、2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网络课件设计师(四级)(1)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含 1 年)。(2)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在老师岗位或企业培训行业工作 1 年以上(含 1 年)。(3)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4)相关专业得在校生(有学籍得大学、大专、高职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网络课件设计师(三级)(1)初中或以上学历,从事相关职业 5 年以上(含 1 年)。(2)中专或同等学历,从事相关职业 3 年以上(含 1 年)。(3)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含 1 年)。(4)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在老师岗位或企业培训行业工作 1 年以上(含 1 年)。(5)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相关专业包括:计算机类专业、教育技术等。相关职业包括:高等教育老师、中等职业教育理论老师、实习指导老师、中学老师、特别教育老师、小学老师、其她教学人员、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计算机软件技术人员、其她计算机与应用工程技术人员、教育科学讨论人员等。注:本鉴定申报条件仅限于试运行使用,在该职业(模块)纳入正常培训轨道后,鉴定申报条件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布得《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1、7、3 鉴定方式 网络课件设计师(四级)采纳非一体化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纳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纳现场分析、设计、制作与评价相关课件得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 ,成绩皆达 60 分以上者为合格。网络课件设计师(三级)与网络课件设计师(二级)采纳一体化鉴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