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学》课程教学大纲《证据学》课程教学大纲 一、《证据学》课程说明 (一)课程代码:02130018 (二)课程英文名称:Evidence Law (三)开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四)课程性质: 《证据学》是法学学科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学科,是针对具有一定法学理论基础的本科生开设的专业教育课
本课是为适应法治的要求,培育具有法治理念的法律人才服务的,是高等法学教育中的必要组成部分
《证据学》是一门与程序法学密不可分的独立学科,应在讲授过《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等课程的基础上开设
教学或学习中应注意本学科与上述学科的课程的相互衔接、区别与联系,以便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本门课程
(五)教学目的: 通过本门课的教学,应使学生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证据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各项证据制度所包含的具体内容,熟悉与证据相关的法律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培育和提高学生运用证据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证据学理论讨论素养,以便在将来能够比较好地适应司法实践工作和有关理论讨论的需要
(六)教学内容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有: 1、理解基本概念:证据制度、证据、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证明、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以及证据规则的内容
2、掌握证明责任的标准:三种不同的诉讼对证明标准的要求
3、熟练学会运用证据规则:运用相关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排除非法证据
4、学会搜集证据:证据的收集与保全、证据的审查推断
5、掌握证据分类:证据分类对各种证据的运用的意义及与证据种类的关系
6、了解举证责任的分配:各种不同的诉讼的举证责任的不同以及责任倒置的规定
7、学会分析案例:进行案例教学,贴近实践教学,掌握综合运用证据法学理论、运用相关知识分析案例的能力
(七)学时数、学分数及学时数具体分配 学时数: 32 学时 分数: 2 学分 学时数具体分配: 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