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兼科研助教申请表及合同付款凭证(范例)学号0XXXXXXXX姓名XXX班级AXXXXXXX导师XXX工作开始日期XX 年XX 月工作结束日期XX 年 XX 月金额总计(大写)科研经费(导师支付)+学校专项经费(学校配套)其中科研经费每月须高于 200 元(小写)由 (盖科研经费帐号章)支付元(小写)由学校专项经费支付工作评价 聘用老师:XXX博士生导师意见聘用单位审核签名 XXX签名 XXX签名 盖章勤工助学办公室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注:1. 导师应于每月 15 日前填写本付款凭证,由聘用老师填写科研经费支付金额,并在规定位置处盖经费帐号章。经聘用单位审核后,博士生须持本付款凭证到学院(系、所)教务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学院(系、所)教务办填写学校专用经费支付金额和博士生科研助教金额总计;在每月 20 日将博士生科研助教汇总数据(磁盘、清单)交勤工助学办公室。逢星期六、星期日相应提前至当周五。2. 勤工助学办公室在本付款凭证上签字盖章后,本付款凭证有效。3. 财务处凭本付款凭证从相应帐号中支付。若科研经费帐号中无金费,本付款凭证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