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资料申 请 人: 张三 贷款金额: 20W 贷款期限: 经 办 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 报 须 知 欢迎您申请本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抵(质)押担保贷款,帮助您解决住房问题是本中心的宗旨。为使您的申请能顺利批准,请您在填写本表之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贷款通则》有关规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及其所属县(市)分支机构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托银行。 2、用黑色或蓝黑墨水钢笔清楚并完整填写申请表,不得涂改已填报内容,不得漏填。 3、请用正楷简化字填写,属于选项的请打“√”。 4、填写之前请仔细阅读《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 5、联系电话必须是能随时找到本人的电话、手机等号码。 6、有补充资料可粘在其他资料粘贴处(有价证券复印件、其他收入证明等)。 7、公积金中心有权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可要求申请人补充除该申报资料未注明的其它资料,审核发现资料不符合规定或申请人不愿提供的,公积金中心有权拒绝发放贷款。8、请根据表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随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一并交本中心。本申报资料一式一份,由公积金中心保管。一、借款人基本情况及申请借款金额姓 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申请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工作单位及 职 务住 房公积金帐号现住址单位电话住宅电话手机二、借款人配偶情况姓 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 职 务住房公积金 帐 号单位电话手机三、共同借款人情况姓 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手机单位及 职 务四、保证人情况姓 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 职 务手机五、借款申请人意见及授权书同意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及有关操作流程规定提供资料,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本人保证本表所填内容真实,若有虚假,取消本人的贷款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如未按合同规定按时偿还本息,本人无条件同意单位财务每月从工资、奖金等一切应发款项中代扣。同时,本人授权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整个贷款业务过程中(从贷款申请之日至贷款还清之日止),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用于贷款或贷款担保的审批,同时授权你中心可将身份识别、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个人基本信息及个人贷款、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等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