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向公司借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事业部及项目公司员工的借款及还款行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利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第二章 审批流程及管理要求第三条 因公借款审批流程及管理要求因公借款是指员工为办理公司业务需要临时借款,或因常常性业务需要借支备用金的借款。借款人对所借款项的开支、费用报销、对账以及还款负全部责任,借款人办理有困难的可申请财务部协助。(一)审批流程1、个人单次或累计借款金额在 3000 元以内(含 3000 元)的,审批流程如下:借款人→部门主管(审核)→部门经理(审核)→会计助理(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公司出纳(协同)2、个人单次或累计借款金额超过 3000 元的,必须附带采购合同或差旅费申请表等相关依据,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审批流程如下:借款人→部门主管(审核)→部门经理(审核)→会计助理(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公司出纳(协同)(二)因工伤、安全事故等特别情况需要紧急借款的,由借款人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报最后一级审批人同意后即可借款,并在 24 小时内补办审批流程。(三)因公临时借款在业务办理结束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报销相关费用,并还清借款。特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报销和还清借款的,应书面申请延时报销和还款,并按借款流程提交领导审批。(四)备用金借款的,借款人必须在每年度末以现金方式全额归还借款,下一年度视情况再借支备用金。不得采纳以借条换借条等方式还款。(五)借款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归还借款的,财务部应及时从其工资、奖金、费用报销等收入中扣回。第四条 因私借款的审批流程及管理要求因私借款是指员工因个人事务向公司申请借款。(一)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办理因私借款,员工如确因特别情况需要私人借款的,按以下流程向公司提出申请:1、个人单次或累计因私借款金额在 3000 元以内(含 3000 元)的审批流程:借款人→部门主管(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经理(审核)→会计助理(审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核)→公司出纳(协同)2、单次或累计因私借款金额在 3000 元以上的审批流程:借款人→担保人(审批)→部门主管(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经理(审核)→会计助理(审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核)→公司出纳(协同)(二)因私借款的条件1、因私借款应由职务上高于借款人的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