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潍坊科技学院教案 课程名称:税法与税务会计 授课人: 课 题 教学目的 与 要 求 教学重点 重点: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酬劳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与 难点: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酬劳所得的界定、税率 难 点 主 要 内 容 及 步 骤 复习回顾: 导入新课: 第八章 2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教 学 过 程 一
工资、薪金所得 1
工资、薪金的界定 2
计征方法 3
计税依据 4
应纳税额计算 6
全年一次性奖金 二
劳务酬劳所得 1
范围界定 2
计征方法 3
计税依据 4
基本税率 5
应纳税额计算 归纳总结: 作业布置: 授课效果 分析总结 备注 第八章 2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课时 2 通过本单元的学习,使学生熟练掌握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酬劳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注:老师每次课都要写一份教案,放在该次课讲稿前面
新课引入:通过本单元的学习,使学生熟练掌握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酬劳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新课内容: 第八章 2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 1
工资、薪金的界定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解释 1】“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解释 2】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解释 3】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释 4】离退休人员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免税项目,应按“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