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法律规范(试行)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差不多法律规范〔试行〕国家中医药治理局二○○三年十一月目 录第一章 总那么 1第二章 硬件设施 1第三章 软件系统 3第四章 运行与爱护 18第五章 系统安全 20第六章 培训与岗位要求 23第七章 检查与评估 24第八章 附那么 25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信息化是中医医院现代化的基础与前提
为了加强与推动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法律规范中医医院信息工作,提高中医医院信息化水平,特制定本法律规范
第二条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是:适应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医药卫生改革进展的形势,以病人为中心,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运算机、网络、通讯等〕,充分表达中医药特点,提高医疗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满足患者与医院治理的多种需求,促进中医医院连续快速稳固进展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应遵循〝整体规划、合理投入、小步快走〞的原那么积极实施
第三条 中医医院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
成立由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组成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将信息化工作列入医院建设的总体目标,并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打算
第四条 中医医院要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经费投入,要紧用于设备购置、软件开发、系统爱护和人员培训
要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信息专业人员,信息科运算机人员内应有信息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建立医院信息治理制度,加强医院内部信息资源整合,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幸免重复投资和白费
第五条 中医医院在信息化建设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治理制度,执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治理局等相关部委制定的有关行业标准
国家中医药治理局将分卷颁布«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医院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商、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监理单位
民族医医院可参照本法律规范执行
第二章 硬件设施第六条 硬件配置差不多原那么医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