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方(甲方):用电方(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用电概况1、临时用电地址:
乙方不得向上述用电地址外转供电力
2、临时用电性质(1)行业分类:
(2)电价分类:
(3)生产班次:,周休日
3、用电容量(1)双方确认乙方临时用电设备总容量为千瓦,其中:①受电变压器台,总容量为千瓦;用电设备台,总容量为千瓦
乙方应编制并提供主要用电设备清单,经甲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用电方应安装无功补偿装置,无功补偿装置容量为千乏
(3)为保证安全用电,乙方的用电设备总容量不得超过报装批准的用电容量,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临时用电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5、供电贴费根据国家规定,乙方向甲方交付供电工程贴费(千瓦)元/千瓦,共计元
临时用电终止时,甲方按规定办理供电贴费清退手续
二、供电方式甲方向乙方提供交流50赫临时电源,采用:1、变电站以千伏电压,经出口开关送出的(架空线/电缆)专线向乙方供电
2、高压供电:供电电压为千伏,从线路杆线供电
供电容量为千瓦
3、低压供电:供电电压为伏,从公用变供电
供电容量为千瓦
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件《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如有变化以甲方实际供电线路为准
三、供电质量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甲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乙方供电
2、如乙方用电功率因数达不到以上,或乙方谐波注入量、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对供电质量产生影响,或对安全运行构成干扰和妨碍时,甲方无义务保证其电能质量,且乙方必须采取措施消除上述影响
如不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力,达不到国家标准GB12326-2000、GB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