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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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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26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关于是我给大家共享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盼望可以帮到大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近几年来商品房买卖中存在的问题,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1995年印发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将《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熟悉推行《示范文本》的意义,大力推广使用《示范文本》。近年来,消费者对商品房投诉较多,投诉的主要问题有:广告虚假、一房多售、面积缩水、质量低劣、延期交房、产权纠纷等。消失这些问题,有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的缘由,也有合同不规范的第2页共26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缘由。这些问题的消失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也将影响到住房消费热点的形成。推行《示范文本》,有利于爱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开因合同缺款少项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不准确,而消失显失公正和违法条款;有利于削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促进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利于调动消费者的购房热忱,促进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各地要以推行新的《示范文本》为契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切实解决老百姓购房的后顾之忧。二、做好《示范文本》的分发工作,便利当事人领取。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协商指定《示范文本》的印刷单位,并负责监制。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可随时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并缴纳工本费,其收费应当执行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要在2000年11月底前将贯彻、落实《示范文本》的状况上报建设部。建设部将会同国家第3页共26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00年年底前检查各地执行《示范文本》的状况。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全都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询问。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商定或补充商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状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商定时,第4页共26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供应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GF—2000—0171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托付代理人:____________第5页共26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__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托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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