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调动(支援)补充管理规定人员调动(支援)补充管理规定 一、目的:法律规范人员管理,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 三、管理细则 (一)公司间工作调动及借调 1、调动程序:调入公司相关部门拟写请示→公司人力资源处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核→传调出公司人力资源处→调出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集团领导审批→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给双方单位下达《调动通知单》→调出单位接到调动通知单后通知调动人员到人力资源处办理调动手续→调动员工办理财、物、工作交接后到调往单位报到→调出单位于接到调令 2 日内将调动人员个人相关情况(原单位、职务、岗位、原岗位工资标准及前十二个月月平收入、职工个人“五险一金”扣缴额等资料)传给调往单位→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维护“宜化集团人事管理系统” →每月将变动情况传集团财务部一份。各单位以本公司人力资源处下发的调令为准。 2、借调(支援)程序:调入公司相关部门拟写请示→调出公司、调入公司双方总经理批示同意或集团领导批示→调入公司人力资源处督促执行。公司各单位以本公司人力资源处通知为准。 (二)行政办公会人员调动 行政办公会上讨论决定的人员调动,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统一申报,经集团领导审批后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下达《调动通知单》,反馈子公司人力资源处维护“宜化集团人事管理系统”、执行。各单位以本公司人力资源处通知为准。 (三)专题会议、现场办公会人员调动 集团各部门及各子公司专题会议、现场办公会上讨论决定的人员调动,由调入公司人力资源处进行申报,经调出子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反馈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下达《调动通知单》,反馈子公司人力资源处维护“宜化集团人事管理系统”、执行。各单位以本公司人力资源处通知为准。 (四)董事长特批人员调动 董事长特批→批件传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下达《调动通知单》→公司人力资源处维护“宜化集团人事管理系统”、执行。各单位以本公司人力资源处通知为准。 四、 违反程序处罚措施 (一)调动支援超过 15 天,但未经正常程序履行调动(支援)手续的,对当事人作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