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专线协议2015甲方:乙方:签订地点:为满足甲方的通信需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电信综合业务,考虑到双方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以及甲方确定乙方作为其所需电信业务的优先与主要提供商之承诺,乙方将在确保优质、优先服务的基础上,在资费等方面给予甲方优惠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长期合作之原则,就此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1业务约定1
1乙方向甲方提供互联网专线业务,考虑到双方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给予甲方诸多优惠
具体业务种类及优惠待遇如下:1
1乙方负担接入工程建设投资:甲方本应承担其所使用相关电信业务的接入工程建设费用(依相关设计预算),但考虑到双方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乙方给予甲方此项费用之优惠,一次性收取各项电信业务的工程建设费、开通费和手续费共计3000元
(是否还需收取其他费用
2本协议租用的光纤宽带上网电路的用途为:办公上网(办公上网/建站)
3本协议租用的光纤宽带上网电路开通使用地点在:长沙市经开区开元路150号;(若甲方使用地点确需发生变动的,则甲乙双方应当另行签订协议)
本协议租用的光纤上网电路的使用范围只包含甲方的办公区域,不包含宿舍区等非办公区域
5乙方提供速率50M互联网专线1条,一次性开通调测费用优惠为1000元/条,月使用费2500元/条,每条限200台电脑接入,甲方每条互联网专线租用固定IP地址数4个(其中3个作为广播地址、网关、网络号使用),可用IP地址4数(其中免费IP地址4个),IP地址使用费合计0元/月
(一次性开通调试费是否包括在3000元中
按一年合同算,初次是否缴纳3000+2500*12=33000
9协议约定缴费期为12月
(缴费期是否指合同期
后面有个2年合同期,以哪个为准
2日后如有关电信资费调整至低于上述优惠资费,或者甲方所租用电信线路、端口等设施的数量、速率等日后发生增减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