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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景洲大厦案看我国城市社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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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景洲大厦案看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从景洲大厦案看我国城市社区治理 摘要:深圳景洲大厦业主维权案例是我国业主维权的典型的成功案例,在深圳这个政策进展的前沿地带,业主维权没有模版可以遵循,但是业主们制造性地维护了自己的权益,这对我国目前业主维权以及城市社区治理都有着深远的意义。本文主要从该案例中的成功之处分析,探讨社区治理的出路。 关键词:业主 维权 治理 深圳景洲大厦业主维权是成功的,他们不仅通过自主投票选出了新的负责人的为业主利益着想的“管家”,而且在与政府和前物业公司的对抗中牢牢捍卫了全体业主的利益。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景洲大厦案中业主委员会的成功,是有一定的偶然性和特别性的:其一、由于深圳的大环境,深圳是经济特区,是我国物业管理的试点地区,同时也紧邻香港,学习借鉴了很多先进的物业管理的思想和制度。同时,深圳市政府在早期的社区物业管理的建设和商业化进展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业主组织的成立与活动提供了法治平台。其二、景洲大厦的业主们有一个英雄式的领袖。他不仅向业主宣传法律和理性维权的知识,而且以全体业主的利益为重,及时根据国家的政策创新性地解决问题。不仅得到绝大多数业主的支持,更获得了主流媒体以及中央的肯定。从这一点来说,景洲大厦的成功是不可被复制的。那么,在没有以上两种特别性的条件下怎样维护好业主的权力呢? 社区治理的基础在于政府正确定位。可以看到,在景洲大厦案例中,政府明显是越位了。深圳福田区建设局《关于罢免邹家健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主任职务的通知》等红头文件,无疑是政府闹的一个大笑话。政府对业主自治组织的过多干涉,不仅激起了群众的不满情绪,而且削弱了政府的权威。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即地方政府应当正确地将自己的角色定位为“守夜人”,对于作为公民社会自治组织的业主委员会等一些居民自治的组织,政府更多的应该是监督和协调。在公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时政府应给与支持而不是通过干预居民自治去寻租、制造政府所谓的“政绩”。当政府管了本不该属于它管理的事情时,不仅会产生效率低下等问题,而且会影响政府的权威。因此,在景洲大厦的案例中,政府明显是一个失败者的角色,因为它不自觉得将自己放在了群众的对立面上,过多地干预群众维护自己权益的自治行为,显然是不恰当的。同理,我国城市社区中存在着许多诸如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的问题。当这些问题出现的时候,或者在社区平日的管理中,政府应当做的是根据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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