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及场地租赁合同本合同当事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房屋及场地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及场地的坐落
设施情况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及场地位于南宁市北湖南路36号南宁装饰城三楼天面,房屋属临时建筑
乙方在承租甲方房屋及场地前,已对承租房屋及场地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其自行承担,乙方已同意按现状承租
2、租赁房屋及场地面积为3200m2,可在场馆内设置标准羽毛球场(或气排球场)28个,乒乓球场地3个,洗手间2间,更衣室5间
3、房屋及场地、设施见本合同附件的《房屋及场地、设施移交确认清单》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及场地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1、租赁期限三年,从201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及场地用于经营运动场馆
第三条装修免租期,租金、水电费1、房屋及场地装修免租金期为1个月,即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
一2、租金单价为元/每平方米,月租金为元,年租金为元
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结算,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以银行代扣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逾期支付某月租金,每跨一个月份,则乙方须按该月欠租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累计两个月不交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场地及上盖建筑
出现此种情形的,甲方有权继续追缴乙方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并不予退回租赁保证金
4、水电费支付水费收费标准每吨2
722元,电费收费标准每度1
2元,乙方在收到甲方水电缴款通知单5日内结清每期的水电费,逾期缴纳则加收违约金
第四条租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