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能做“权利上的睡眠者”企业不能做“权利上的睡眠者”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企业的科学健康可持续进展、核心竞争力的提升都与法治进程密不可分。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走向海外参加竞争,在这些更为健全的市场中,中国企业的经营思维、管理模式、法律意识……都必须进行转型和提升。 将企业管理与法律管理统一起来,增强企业进展中抗击各类风险的能力,正是实现公司管理全面提升的应有之义。 法律不保护 权利上的睡眠者 企业的法律管理工作必须主动:事前主动防范,事中主动跟踪监控维权,事后主动及时解决弥补,做权利上的警醒者。 法律作为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救济手段,承担着保护权利人的职责,但在企业进展中接触最多的民商法等私法领域,法律又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 例如,企业若想取得专利权,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与未来财权,就必须主动遵循有关法律的“在先申请”、“优先权”等原则和规定;在处理商标侵权或权利冲突时,商标认定或异议都要依当事人的提起为开启,当事人未主张的,商标主管机关和人民法院不会予以主动认定或确权;民事诉讼法在程序和实体上的“不告不理”原则;诉讼时效制度……可见,企业假如躺在权利上睡大觉,无视权利的存在或者怠于行使权利,那不就等于直接放弃了自己的财宝,堵死了进展空间吗? 法律风险往往是导致企业商业性损失的最直接原因,而且通常还会引发连锁反应而并非单纯只是商业性损失。法律风险一旦爆发,企业自身难以控制局面,往往带来其他更为严重的后果甚至导致企业解体。企业的法律管理工作不应被动等待,而是必须采纳主动措施:事前主动防范,事中主动跟踪监控维权,事后主动及时解决弥补,做权利上时时刻刻的警醒者,“逐步推动法律管理实现由权益维护向价值制造的转变,为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科学进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法律一经制定, 便已落后于时代 法律一经制定,便落后于时代。当新“敌人”出现时,新的法律武器却不是说有就有。 创业成长期的开拓市场;稳健期的公司治理、知识产权;扩张资源整合期的投融资、并购、上市……随着企业的进展、壮大,企业所触及的法律问题只会更多而不会减少。目前企业面对的国内外环境早已不再单纯,政治、经济、科技、宗教等等各种元素盘根错节、相互渗透,这些都对企业管理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企业的进展道路上,有很多新问题会不期而至,然而与此同时,另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是法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