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意见一、充分认识民政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和应尽职责社会管理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更加注重社会建设,把社会建设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制定方针政策、作出战略部署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作了重要讲话,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专项部署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成为全党全国工作的重大任务
社会管理与民政工作具有内在联系,相辅相成,密不可分
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在协调社会利益、增进社会福祉、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健全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通过社会救助和帮扶困难群众,促进不同收入阶层和谐相处;通过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实现社会福利服务均等化;通过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通过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缓解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矛盾;通过开展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建设,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覆盖
民政工作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维稳意识,找准民政工作与社会管理的结合点和角色定位,不断提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性和实效性,为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挥民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一)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基础作用
加强社会管理,必须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提高社会救助保障能力,不断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稳定器”作用
要抓好政策落实,不折不扣地落实城乡低保、灾民救济、五保供养、第1页共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