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异动管理规定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促进公司稳定进展,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的能力,达到人与事最佳配置,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制造条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慎重地进行人事调整。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所有在职员工的升、降、调、辞、退等活动。 二、升职、降职 第四条 晋升。员工因工作绩效优异,有领导才能、管理能力,由较低的职位上升到较高的职位。 第五条 晋升种类: 1、 中、高级职位的晋升; 2、 职位轮换的晋升。为打破晋升只是垂直式的,鼓舞员工横向调动,即轮换工晋升,使晋升者得到全面的进展,避开员工在同一职位太久而失去活力与制造力; 3、 职称变更的晋升; 4、 内部招聘的晋升。 第六条 降职。员工从原有职位降低到责任较小的职位,其薪酬、权利、责任、机会相应降低。 第七条 升降的依据: 1、 职位所要求的知识、技能; 2、 相关资历和经验; 3、 工作表现和品行; 4、 适用性和潜力; 5、 公司要求的其他必备条件。 第八条 升降审批 1、 一般管理人员(主管以下)的晋升和降职,均须有所在部门经理提名,撰写职务变动申请,同时备齐相关资料,交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上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确定最后结果,并正式发文通知。 2、 部门经理的晋升和降职,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董事长、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部正式发文通知。 第九条 必备材料包括: 1、 员工绩效考核情况; 2、 员工培训及培训考核结果; 3、 拟调整职位的任职资格; 4、 其他材料。 三、调动、借调 第十条 调动。公司部门之间平行调动,薪酬做相应的调整。 第十一条 借调。因公司需要,员工在公司部门间的异动,人事薪酬关系不发生转移。 第十二条 审批。员工调动、借调须由申请人撰写申请,由人力资源部上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四、辞职 第十三条 辞职。员工主动要求脱离现任岗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退出公司的人事调整活动。 第十四条 审批。员工辞职之前,须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其直接上级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由董事长及总经理审批。 第十五条 辞职违规。员工不按以上程序办理辞职手续,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者,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辞退 第十六条 辞退。大厦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第十七条 辞退依据。大厦辞退员工须依据劳动法规和大厦有关规定进行,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