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编制依据1、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经审批的监理规划 3、施工单位编制、报审,并经审核批准实施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46-2025;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33-2001;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80-9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8、《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GB50319-2000;9、《安全带》GB6095—1985
10、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1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2025
12、《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25
三、安全监理目标1
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现场监理人员无死亡、重伤事故
四、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本工程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为大型机械设备(塔吊)的拆装、起重吊装工程(多塔交叉作业吊装);物料提升机拆装、施工吊兰的安拆、悬挑脚手架的搭设、卸料平台的安装、电梯安装、30 米以上高空作业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在基础、结构、装饰阶段施工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尽享识别,列出重大危险源,编制相关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按有关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措施1 工程项目开工前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及监控措施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GB50319--2000)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