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纠风工作志愿者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倡“体察民情、倾听民意、反映民声、关注民生”的纠风工作志愿服务精神,促进纠风工作志愿服务事业进展,法律规范我市纠风志愿服务行为,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志愿者是指佛山市纠风工作志愿服务总队所属的志愿者。 第三条 纠风工作志愿者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遵循自愿、合法、诚信和非营利性的原则。非营利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经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安排,由志愿者实施的自愿从事纠风活动、服务民生的公益行为。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四条 佛山市纠风工作志愿服务总队的主管部门是佛山市政府纠风办,接受佛山市政府纠风办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日常管理事务参照佛山市青年志愿者(义务工作者)协会章程执行。 第五条 佛山市纠风工作志愿服务总队负责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内容,建立健全宣传动员、注册登记、管理培训、激励表彰等制度。 第六条 佛山市纠风工作志愿服务总队下设秘书处、宣传和协查部、各区工作部。与佛山电台公共信息服务中心(83398339)纠风信息管理平台、佛山纠风微博、《民生一线》专栏以及政风行风监督员等构成有机整体,形成高效、真实的民情、民意、民生反映队伍,协助市政府纠风办和相关职能部门纠正不正之风和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秘书处:纠风工作志愿服务总队的管理机构,负责日常事务运作,对外发布服务总队各项信息;评估和分析志愿者工作效率;讨论和评估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问题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意见和建议;编写纠风工作志愿者手册,制定纠风工作志愿服务总队管理法律规范及日常工作规则;登记志愿者报料线索,定期进入公共信息服务中心平台统计各项数据;负责政风行风监督员的联系;负责组织纠风工作志愿者的培训和宣誓活动。宣传和协查部:配合佛山电台开展佛山纠风微博的管理和维护;配合佛山电台制作和管理纠风工作网站;利用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和微博,对纠风志愿服务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宣传纠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纠风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受总队委托,协助有关部门和各区工作部开展调查、暗访等相关工作。各区工作部:负责与佛山电台公共信息服务中心纠风信息管理平台的对接,及时汇合有关信息,报市政府纠风办;根据市政府纠风办指令,组织记者和志愿者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