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建立以技能、业绩与集体贡献程度为取向决定工资增减为指导思想的薪酬体系,制订科学、合理、内部平衡、富有行业竞争优势、适应企业长远进展的员工工资制度,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激情,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制造性与主观能动性,以提升企业生产力,确保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鞋业有限公司所有作业员。3.权责:3.1 副总办:审核作业员技术津贴;执行员工绩效奖金考核;审核作业员薪资核算过程。3.2 人力资源部:建立、提供人事考勤、工时数据。 3.3 生产部门:考核评定作业员技术等级;核对作业员薪资表,建立系统基本资料。 3.4 资讯部:开发维护作业员薪资系统。 3.5 财务部:审核、发放作业员薪资。4.定义:4.1 破月新进人员:指于当月 1 日(不含)以后进厂人员,工龄为 0 月。4.2 正班出勤:周一至周六白天上班时间。4.3 加班出勤:周一至周六晚上上班时间与周日上班时间。5.内容:5.1 薪资结构:5.1.1 应付总薪=底薪+加班费+工龄津贴+技术津贴+转移津贴+绩效奖金。 5.2 工资结构说明:5.2.1 底薪:5.2.1.1 参照东莞市所发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厂底薪自动调整。(2007 年 6 月 30 日以前作业员为 690 元/月)5.2.1.2 底薪计算方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6 天*实际出勤天数。5.2.1.3 底薪按当月正班出勤计算:标准月正班出勤为当月周一至周六,每天 9 小时。,满勤全部发放;如当月请无薪假,先以加班时数补加,补加后如达到正班时数,按满勤计算底薪,多出加班时间按标准发放加班费;如补加后仍未达到正班时数,按比例发放底薪。5.2.2 加班费:5.2.2.1 时薪标准:690 元/26 天/9 小时=3 元/小时。 5.2.2.3 加班时间计算标准: 周期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周日周合计月合计加班时数3H3H3H0H3H0H3H15H60H5.2.2.4 除以上允许加班时间,调班、临时加班或晚上需延长加班时间都必须填写申请单报副总签字核准后方可执行,超出上表标准延时加班不核发加班费,按比例扣发各级干部绩效奖金,非生产单位原因不在此例。5.2.2.5 未按上表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核发加班费。如已按上表加班,另公司安排政策性临时加班需呈报总经理核准,另外再核发加班费,公司安排政策性加班不扣发现场干部绩效奖金。5.2.2.6 因新进、离职破月出勤,按实际加班时间核算加班费。5.2.2.7 如工厂因特别原因调休,则不另计加班费。5.2.3 工龄津贴:为鼓舞员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