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工业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1 编制目的为切实提高我市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法律规范安全生产特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 工作原则1
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各部门、各工业企业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广阔职工群众的基础作用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仔细做好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企业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运行机制
3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抓好应急准备和预案演练
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佳木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并结合我市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特点,制定本预案
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佳木斯辖区内工业企业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重点针对大中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别是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
5 事故类别1
1 火灾事故:易燃物体贮存不当;易燃液体储罐泄漏;危险物品使用不当
2 爆炸事故:易燃气体贮存或使用不当;锅炉和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不当;铸铁及铸钢等金属熔物遇水引起的爆炸事故
3 触电事故:企业、商场的供、配电系统发生漏电或施救不当造成的触电事故
4 坍塌事故: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在基建过程中,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大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