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植物种植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水生植物种植施工专业承包给乙方进行种植,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合同总价本工程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暂定价格仅作为支付阶段性工程款项的依据,最终合同总金额以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确定的种植面积x各种植单项的单价计算
各种植单项的单价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所有单价均含9%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条:种植标准乙方需保障种植植物成活率在90%以上,其中植物具体种植密度标准按照清单内容为准,其它事项按甲方要求完成
未成活的植物乙方须负责免费补种并确保其成活
第四条:工期要求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5日内负责运送种植苗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当首批种植苗到达日期起乙方20日内需将剩余种植苗陆续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所有的种植工作
第五条: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合同暂定合同总价的10%预付款
2、待栽植进度完成到50%,且项目现场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暂定总价的30%的工程进度款
3、待栽植进度完成到100%,且项目现场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暂定总价的30%的工程进度款
4、所有植物栽植完毕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完成结算,植物成活养护期3个月(所有植物栽植完毕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甲方支付乙方最终结算价格的30%工程进度款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保障质量,提供种苗
同时按甲方工程质量要求栽植
2、乙方提供的各种证件复印件必须保障和原件完全一致,真实有效
3、乙方承担植物装卸,运输,栽植等过程中的一切损失,7天内发现植物死亡及时补栽,保证成活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