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违约条款篇一:违约责任(适用主设计合同)第七条违约责任: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并按以下约定违约条款执行,除以下约定的违约条款以外若设计人违约,发包方扣减设计费总额2%/次,该违约金在总设计费中扣除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发包人施工单位对设计人的设计成果有争议,发包人应出面协调
若因施工技术困难或条件限制,要求更改设计时,设计人应征得发包人同意,或经双方协商后方可修改,且设计人需在发包人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交修改成果
设计人不得顺应施工单位的意愿擅自修改已确认的设计图纸
并且,发包人不承担设计人为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提出的施工设计图纸变更(确保不对设计人已提供的方案成果做较大的改动的情况下),设计人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在不影响施工进度质量的前提下完成变更设计任务
因提供变更图纸的不及时而影响施工进度、质量,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按每延后一天20XX元赔偿,在甲方支付设计费时扣除
在后续服务过程中,发包人施工单位提出需设计人到现场解决的问题,设计人必须在48小时内或约定的时间到施工现场进行处理,否则,发包人按20XX元/次处罚设计人,此罚款在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时扣除
设计人对于接触到的工程资料,应做好保密工作
如因泄密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设计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设计人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