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法律规范信息化项目实施流程,确保实现信息化项目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信息资源、信息应用系统等新建、扩建或者改建工程项目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项目根据投资估算额分一般信息化项目、大型信息化项目和重大信息化项目,投资估算额小于等于 50 万元为一般信息化项目; 投资估算额大于 50 万元小于等于 1000 万的为大型信息化项目; 投资估算额大于 1000 万元的为重大信息化项目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涉及信息化项目管理的有关单位及个人
第二章信息化项目管理职责划分 第五条运营改善部职责 (一)全面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根据信息规划组织项目预算提报以及项目立项工作
(三)按立项通知书要求开展专业工作,负责编制招标技术文件,组织信息化项目招标工作
(四)负责信息化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
(五)负责组织建立业务项目组,并指派专人参加项目建设
(六)负责信息化项目资料的归档
(七)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后评价工作
(八)负责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的修订、培训与检查工作
第六条信息化项目申请单位职责 (一)按立项通知书要求开展专业工作,参加信息化项目招标工作
(二)指派专人进入业务项目组全程参加项目建设
(三)参加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协调解决信息化项目实施与生产组织之间的矛盾
第七条信息化项目其他涉及单位职责 (一)指派专人进入业务项目组全程参加项目建设
(二)参加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协调解决信息化项目实施与生产组织之间的矛盾
第八条计财部职责 (一)负责对信息化项目立项请示中涉及本专业的问题进行审查
(二)负责根据项目立项的批复意见及精神,下达公司内部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