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 龙 江 龙 唐 电 力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工 会 工 作 管 理 标 准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龙唐公司) 工会工作,发挥龙唐公司工会团结组织职工、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进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第三条 企业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进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进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实现企业全年各项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企业工会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推动建设和谐企业,促进企业健康进展
第二章 工会组织 第五条 龙唐公司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加入工会,维护职工参加工会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建立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同时按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第七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龙唐公司工会的权力机关,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
经龙唐公司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企业本届工会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听取龙唐公司工会主席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 (五)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