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优化工作交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工作交接流程第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办理工作交接:(一) 公司内部岗位调动
(二)员工提出辞职
(三)员工被公司辞退
第三条 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及交接时间:(一)接收人由移交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指定
若未确定接收人,则暂由该部门负责人接收
(二)监交人由移交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担任
(三)移交人或接受人为部门负责人的,监交人由监察稽核部人员担任
监交人要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确保交接事项的齐全、完备,协助移交人、接收人双方顺利如期办妥手续
交接完毕后,三方应于交接清单上签字
离职员工级别监交人交接时间普通员工部门负责人2 个工作日内部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2 个工作日内第四条 交接流程:第五条 交接清单的内容:(一)员工应就职务范围内之业务、自己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掌管的物品等交接清楚,就人、事、时、地、物详细列于交接清单,一式三份,移交人、接收人双方各执一份,综合管理部留存一份
(二)工作交接清单具体内容:1
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名单;2
事:所从事工作业务内容,正进行、待进行的事项或其它应注意及交代事项
时:指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履行义务或签字的时间
地:指交接的地点
物:包括(1)现金、账簿、凭证等
(2)固定资产、电脑、办公用品、门卡等
(3)印章、图章等
(4)文件、资料及其它重要业务资料等
(5)其它应交接物品
第三章 责任划分第六条 移交人责任:处理遗留问题,仔细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资产、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对于重要的资料,保证各项数据的准确性
第七条 接收人责任:仔细检查移交人的各种资产、资料,保证资产账实相符,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账目等,确保真实无误,同时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