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和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我公司工程建设采购行为,提高公司采购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工程项目采购工作的实际,特拟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利用我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政府资助补贴,并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第三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本办法采购包括:(一) 工程采购。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及修缮工程,及安装、建筑装修装潢工程等。(二) 货物采购。包括机电设备、材料供应、办公家具等。(三) 服务项目采购。主要是建设工程中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建筑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第四条(原则) 招标和采购工作应遵循以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择优为原则,坚持以价格合理、质量上乘、服务一流为宗旨。第二章 工作机构与职责第五条 分工和职责(一) 领导小组作为该项目采购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工程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审批项目预算、决算和日常支出。(二) 项目采购工作小组由工程项目部、财务部、综合部人员组成,负责对采购招标中供应商的选择、评标、合同商务洽谈等工作。(三) 工程项目部作为项目采购执行部门,负责提请采购预算、决算及采购申请,负责控制、组织项目采购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第三章 采购方式及程序第六条 公司采购采纳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询价比较;(五)公司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代理实施。 第七条 采购规模划分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活动根据如下采购规模划分。(一)以下采购估算金额情况的:1.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200 万元);2. 设备、材料等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100 万元);3. 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服务以单项合同估算价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50 万元)。采购方式应当采纳公开招标,并依法纳入政府监管,由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二)以下采购估算金额情况的:1.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 20 万元以上(含 20 万元),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