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管理办法-合作协议附件 2: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合作协议 甲 方: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分行 地 址: 法定代表授权人: 乙 方:借款人 地 址: 法人代表: 1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银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管理,保障信贷资金合理借入、有效使用和按时偿还, 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共谋进展的原则,就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原则开展合作。合作不针对任何特定的第三方金融机构。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提出贷款申请。甲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自身信贷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在核定负债额度内~对建设项目提供信用支持和金融服务。 第三条 项目建设管理。乙方应: ,一,严格根据国家及政府有关项目建设和工程管理的规定,法律规范工程招投标制度,建立健全施工管理组织和程序,完善项目建设内控制度。 ,二, 加强项目建设投资控制,科学有序安排项目投资资金,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并负责向甲方提供各项资金到位证明材料以及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条 贷款资金使用管理。乙方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程序申请资金,甲方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资金拨付结算。 ,一,为法律规范和防范贷款风险,乙方应依据其与甲方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在借款用途内合理安排贷款资金使用,不得挪用。 2 ,二,乙方应依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结算安排,及时向甲方提出贷款资金用款计划,并提供相关资金支付依据和资金支付审批材料,财政部门应对审批材料出具意见。 ,三,乙方在甲方设立贷款专户,贷款资金支付必须通过在甲方设立的贷款专户结算。 第五条 偿债资金管理 乙方应督促财政部门安排和落实到期贷款的偿还资金。以下但不限于以下资金应列入贷款本息还款资金来源:上级财政安排的项目专项建设资金,债务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的收益,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偿债资金,乙方的其他收入。 ,一,乙方在甲方设立偿债资金专户,列入还款来源资金一律进入专户,由甲方、乙方共同监督管理,专户资金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支取。 ,二,年度偿债资金计划由乙方在贷款到期的前一年度提出,报送财政部门并报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乙方负责督促财政部门落实年度偿债资金。 ,三,乙方在贷款本息到期前 30 日应向财政部门提出安排偿债资金的申请,财政部门应于贷款本息到期前 10 日将偿债资金拨付偿债资金专户,用于偿还到期贷款本息。 ,四,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送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