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管理办法附件 1: 中国农业银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农业银行蓝海战略实施~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业务有效进展~法律规范贷款行为~防范贷款风险~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农业银行有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是指用于中央和省级财政主导投资建设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政承诺全额偿还本息的贷款。 第三条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贷款对象合法。贷款对象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任务的企,事,业法人, ,二,投资计划落实。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行业政策和进展建设规划~已列入地、市级,含,以上投资主管部门农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三,还款来源可靠。组织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府财政应出具经同 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或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将还本付息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还款承诺~承诺将贷款本息列入预算~全额偿还。 1 第二章 贷款用途、期限、利率 第四条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主要用于满足与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农村进展密切相关的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融资需求。重点投向以下方面: ,一, 与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密切相关的大型灌区节水改造~ 粮食主产区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改造、农业生产基地开发与建设; ,二, 农村公路交通网络和农村通讯网络建设; ,三, 农村沼气、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四, 南水北调等重大水利工程相关区域项目或配套项目建 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五, 县域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 ,六, 县域科技、医疗、文化等公共事业建设, ,七, 其他政府投资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五条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项目总投资规模和财政资金到位计划合理确定~一般不超过 20年,含,。 第六条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农业银行相关规定。 第三章 贷款对象、贷款条件 第七条 贷款对象 ,一,地、市级,含,以上政府授权投资或出资设立的企,事, 业法人,以下简称政府投融资法人,, 2 ,二,经地、市级,含,以上政府招投标确定~承担农村基础设 施项目建设任务的非政府类企,事,业法人。 第八条 贷款对象基本条件 ,一,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 ,二,政府投融资法人持有政府授权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