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至五里天然气城市气化工程场站内10KV高压电线改迁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甲方:乙方:安康电力配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安康市恒口至五里天然气城市气化工程(以下简称〃气化工程”)场站内10KV高压电线改迁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本工程施工质量要求,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安康市恒口至五里天然气城市气化工程场站内10KV高压电线改迁工程二、工程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同镇三、工程范围和内容:主要工程范围是迁改气化工程场站内东西方向穿过的汉滨区李家坝10KV高压输电线,该高压电线在门站内总长度约为100米,影响场站设备安装、加气站房、罩棚等建设,需要对此段高压电线进行改迁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场站内原高压电线,新建10KV线路376米,新立电杆10基,新建分支电缆线路164米其中高低压同杆141米及施工过程作业通道、施工便道、本工程所涉及的手续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协调及其他临时设施的修筑;保证施工后地貌和被毁坏地面构筑物的恢复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所需材料、半成品由乙方自采自购,工程施工费、协调费、材料费等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调整
第二条、工程合同总价一、本工程合同总价是根据乙方赴安康市恒口至五里天然气城市气化工程场站勘察并与我公司协商后报出的,共计工程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整
其中工程施工费用元,协调费元
实行总价包干,不再调整
第三条、工期:45天一、施工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商定时间二乙方所负责的10KV高压电线迁改施工工程不能影响场站工程的整体进度,否则乙方将负责因乙方原因给场站工程进度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条、工程质量和检查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电力电缆相关施工要求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