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孔灌注桩劳务施工合同冲孔灌注桩劳务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临桂县人民路(万福路—临雁路段)1#桥梁建设工程的冲孔灌注桩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此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临桂县人民路(万福路—临雁路段)1#桥梁工程 二、 工程地点:临桂县人民路(万福路—临雁路段) 三、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施工场地所有的钢筋、混凝土、砂、石、 水泥、片石、黄泥均由甲方负责采购,混凝土由甲方用天泵浇注至乙方桩机料斗。采纳冲孔灌注桩施工,甲方按实际浇筑砼方量以立方米计量,本工程桩径为 1.2m、1.5m 两种。 1、 两种桩理论计算砼综合单价 360 元/m3; 2、 实际回填片石量按 50 元/m3; 3、 回填黄土实际量按 20 元/m3; 4、 超灌砼量按实际发生量 30 元/m3; 5、 回填水泥量按实际发生量 100 元/吨; 6、 冲孔泥浆如需外运时按实际外运量 30 元/m3; 7、 如需钢筋笼制作及安装按 420 元/吨; 8、 乙方负责抽芯检测合格,桩基验收符合要求,垂直度、桩径符 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技术法律规范要求,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 60%,余下工程款 在完成桩验收合格之日起 3 个月内一次付清。 五、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进出道路,甲方负责壹台挖机在现场随时 配合乙方使用(包括挖泥浆池、回填片石、移动装机)并负责其费用。 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中所用的黄土、片石及施工生活用水、 民工住房;施工用电等线路按配电箱至施工现场 50m 内,满足施工的使用。 3、 甲方定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对乙方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 进行监督指导,并负责整理所有打桩资料(乙方只提供现场施工记录)。 4、 甲方负责处理好周边的居民关系。 5、 甲乙双方负责现场的基坑内排水工作,如遇天气下暴雨,基坑 外的排水由甲方负责。 六、 乙方责任: 1、 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及特别人员上岗证,必须听从 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不违章作业。 2、 工程完成工期为 45 天(从进场开工之日起),每天必须保证 24 小时不间断作业,冲击桩机四台,桩锤直径 1.2m、1.5m 各四个,每台桩机配备的工人不能小于三人。 3、 乙方配备合格的机械及操作人员进场施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