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汇核销单 简称核销单,系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以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以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 出口单位应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申领经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核销单。在货物报关时,出口单位必须向海关出示有关核销单,凭有核销单编号的报关单办理报关手续,否则海关不予受理报关。货物报关后,海关在核销单和有核销单编号的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 编号 核销单编号。出口单位 经营单位中文名称,三联都要填写。单位代码 进出口企业在据地主管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海关给企业设置的注册登记编码,三联都要填写。 在 SimTrade 中该 " 单位代码 " 请在公司基本资料中查找。 出口币种总价 按报关单所列货物的成交总值填写,并注明货币名称。收汇方式 即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结外汇方式,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结汇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结汇方式名称或代码。 在 SimTrade 中,有四种结汇方式可用,它们在《结汇方式代码表》中对 应的代码分别为: 1. 方式:电汇( T/T );代码: 1 。 2. 方式:付款交单( D/P );代码: 4 。 3. 方式:承兑交单( D/A );代码: 5 。 4. 方式:信用证( L/C );代码: 6 。 估计收款日期 根据出口合同或信用证规定估计结汇收款日期。报关日期 海关放行的日期。货物序列号 请依顺序写明“1、2、3、4......”。货物名称 此处的货物名称并非货物本身名称,而应填写货物所属类别,可在商品详细资料中查到,如“食品”。数量 货物销售数量,如“800CAR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