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劳 动 合 同甲方: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乙方:陈欣签订日期:2 0 12 年 8 月 20 日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金堂大道九号 法定代表人:唐志成 电话:乙方(劳动者) 姓名:陈欣 住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东街 身份证号:5 1 42 2 4 电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合同法》与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方根据教学及教学管理得需要,聘用乙方担任甲方管理学院辅导员得工作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1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固定期限:自 2 0 1 2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1 5 年 8 月 30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得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得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并 为工作任务完成得标志
双方约定得试用期自 201 2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 0 月 31 日止
合同期满后,甲方根据乙方工作业绩(每 年教职工年终考评结果),确定就是否继续聘用乙方,乙方根据本人意愿确定就是否继续接受聘用
如双方有意延续劳动关系,须另行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得工作需要,接受甲方安排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管理学院辅导员得工作岗位
负责管理学院20 12级学生得各种工作,各种活动
工作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二校区 ( 金堂 )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得工作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得,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原因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