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旅游合作是不同地区间的社会经济主体,依据一定的协议章程合同,自愿进行的自利性与互利性相统一的旅游经济活动形式。它是旅游业进展到一定阶段的必定产物,对于区域内旅游业竞争力的提升和实现可持续进展都具有重要意义。纵观我国各地区域旅游的合作形式、内容和变化,结合从事区域旅游合作工作的实际,开展区域旅游合作应遵循以下五大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随着中国加入 WTO 和经济一体化的形式,区域旅游经济已成为我国旅游业进展的一种主要经济形式。但是,各个行政区的相对独立直接导致了各自为政,也给区域市场运作带来了一定的阻碍,而这种阻碍在不断进展的旅游业中显得尤为突出。政府主导进展旅游是我国进展旅游业的原动力,国务院以及各级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加快旅游业进展的决定、实施意见、通知、优惠政策等,都是政府主导进展旅游的具体体现。我们也看到,一些地方的旅游企事业单位,离开了政府而开展的区域旅游合作不是胎死腹中就是流于形式(当然也不乏成功的典范)。因此,在区域旅游进展与合作中首先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原则,通过政府领导层面的沟通与协商,就区域旅游合作的相关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为了贯彻落实好意见,各成员单位可派出自己的政府代表,组成一个专门的职能机构不定期或定期召开会议,对区域旅游的进展进行研讨和决策。 (二)统一规划原则。规划是旅游业进展的前提和基础,可为旅游开发指明方向和提供依据。各地已充分认识到规划在旅游开发过程中的重要性,纷纷以行政区划编制了总体规划或详细规划。各地依据这些规划,在自己的地盘埋头苦干,造成项目雷同、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使得优势不能互补和互为利用,使得原有的旅游文化资源支离破裂、残缺不齐导致资源配置的互相排斥,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和破损。所谓统一规划就是有效整合区域内的旅游资源,明确区域旅游产业进展目标、方向,区域分工、优先领域、优等项目,以一个总体规划来引导区域的旅游开发和建设,发挥区域旅游资源的优势互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形成区域旅游特色,促进区域内部有序进展。总体规划应经区域成员单位的上一级政府部门批准,并成为该区域内的最高纲领性文件。规划要请权威部门编制,通过大手笔、新思维、奇创意为区域旅游进展描绘一幅雄伟蓝图,规划要站在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的高度,以提升区域旅游整体形象和竞争力为导向,要立足长远、适度超前、科学论证、合理布局。 (三)交通先行原则。在旅游“六要素”中,“行”是其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