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质量管理标准与控制技术一、医院感染质控标准(一)医院感染发病率100 张床位以下的医院<7%:100-500 张床位的医院<8%;500 张床位以上的医院<10%。(二)一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100 张床位以下的医院<1%;100—500 张床位的医院<0.5%;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0.5%。(三)常规物品消毒灭菌合格率常规物品消毒灭菌合格率为 100%(四)医院感染漏报率应<20%(五)使用中的消毒剂细菌菌落总数应≤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六)无菌器械保存液不得检出任何病原菌。(七)血液透析系统监测进水口细菌菌落总数<2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出水口细菌菌落总数<2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八)抗菌药物使用率力争控制在 50%以下。(九)医院感染病例标本送检率力争达到 70%。(十)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使用中灯管应≥70μw/cm2,新购进灯管不得低于 90μw/cm2。(十一)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十二)接触黏膜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g 或 100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十三)接触皮肢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g 或 100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十四)使用中的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十五)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及医护人员手的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环境类别范 围标 准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Ⅰ层流洁净手术室、病房≤10≤5≤5Ⅱ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无菌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室≤200≤5≤5Ⅲ儿科病房、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妇产科检查室、化验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抢救室、各类普通病房≤500≤10≤10Ⅳ传染科及病房—≤15≤15以上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二、医院消毒灭菌原则1、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注射器、针炙针、针头采纳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消毒。2、根据物品性能可使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消毒或灭菌,灭菌选用压力蒸汽、环氧乙烷、干热灭菌法:消毒可选煮沸、流通蒸汽:化学消毒根据不同情况选用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3、污染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进行预消毒,然后清洗,再消毒、灭菌。4、使用中的消毒剂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