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双洎河渡槽工程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水利部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建设监理中心南水北调中线双洎河渡槽工程监理部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1 总则和范围1
1 本细则依据业主单位与工程承建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和 DL/T 5178-2025《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法律规范》以及其他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法律规范编制
2 本细则适用于外部变形、渗压、渗流监测;混凝土内部应力、钢筋、锚索应力监测;施工期砼温度和测缝观测
3 原型观测单元工程划分按单支仪器划分,包含观测电缆及相关的土建工作
4 质量评定基本工序分仪器检查的率定、仪器埋设、读数检查,观测电缆敷设四道工序
5 鉴于安全监测仪器的重要性、独立性、和隐蔽性,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所有基本工序的检查数量为 100%
2 监测仪器质量控制程序2
1 质量控制程序监理人将对监测仪器从施工准备、仪器验收、仪器率定、埋设、观测、资料整理进行全过程监理
监测仪器安装埋设的主要质量控制流程见图 2-1:2
2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⑴ 监理人在认可承包人具备施工条件后,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在收到开工通知 7 天内及时调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施工场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订的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⑵ 承包人在在接到开工通知后 10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报告,其内容包括管理机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人员的配备状况,并定期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报告
技术岗位和特别工种的工人均要求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承包人人员上岗资格证明
⑶ 承包人应在收到与监测合同相关的土建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后的 14 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机构审批,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