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租赁合同汇总 5 篇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惠互利、诚恳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出租叉车给乙方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1、 叉车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其他附带配件设施 2、租赁期限 2.1 该批叉车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免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 本合同租赁期满,双方尚未书面确认续签合同的,乙方连续使用该批叉车的,甲方没有提出异议,则本合同连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3、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每台叉车每月租金为:(大写:)。 3.2 月结,先用叉车后付款。如使用期限未满一个月,每台叉车租金以天数来计算,每台每天租金: (大写: )。 3.3 租金以方式支付。乙方交付租金前,甲方须向乙方交付相应的发票和收据并经乙方确认无误,否则乙方可以拒付相应款项。 4、叉车交付 4.1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叉车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根据叉车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叉车的根本性能和现状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 4.2 叉车由甲方负责运输,八号 。待租赁期满合同终止后再由甲方负责运回。运费由甲方自行担当。 5、甲方的权利义务 5.1 甲方应保证出租的叉车性能良好,能够保证安全使用。甲方应定期对叉车进展保养和检查,详细保养事项为:1,租赁期间叉车全部的正常修理、保养、检查费用有甲方自行担当。 5.2 甲方负责叉车来回的运输,并自行担当运费。叉车在运输途中的风险由甲方担当,风险自乙方签收验收单后转移。租赁期满后,由甲方负责运回,风险自租赁期满之日转移给甲方。 5.3 甲方应保证合法拥有叉车的全部权,且根据法律规定办理了叉车牌照。在租赁期限内,应为叉车办理各项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自行担当。 5.4 甲方供应 24 小时随叫随到的全方位效劳。接到报修电话后 4 小时内到达乙方现场,假如 24 小时内不能修复,甲方应在 24 小时内为乙方供应替用车辆,如不能修复且未能在商定期限内供应替用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担当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同时,乙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5.5 如因不行抗力缘由,导致叉车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双方互不担当责任。 6、乙方的权利义务 6.1 乙方应当保证正确使用叉车,由于操作不当或者人为损坏,修理费用由乙方担当。乙方在租赁期间叉车发生的电费、柴油费由乙方自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