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班次的汇报制度(2025) 1.安全生产汇报 1.1 各科室、队的汇报制度 凡与生产有直接关联的工作,必需向调度室汇报:包括巷道预备打钻、地质变化、材料预备、设备安装、支护方式及运输工作的转变,更换工作地点或施工队组,停开工通知单等各种交底,专项工程的进度状况、生产区队要求矿解决问题的落实状况、临时工程的预备及落实状况等工作。 1.2 帮助区队的汇报制度 凡在中断安全生产的检修或故障必需事先(紧急状况除外)向调度室汇报(包括日检修):如停压风、水、电、溜子、皮带、风机、绞车运输及提升,换绳及维护、副井升降长物料;机电月检各项检修进度及验收结果等工作。 1.3 生产区队的汇报制度 实行每班三次汇报,特别状况及中断生产必需马上汇报,如采煤机不能正常运转、掘进迎头地质变化等问题。 1.3.1 跟班班长要在接班后先检查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状况,并在接班后一小时内向调度室汇报,内容为:现场的状况,存在哪些问题,规划怎样处理,当班出勤,当班工作规划。 1.3.2 班中由跟班班长汇报现场的生产进展状况及存在哪些问题,处理了哪些问题。 1.3.3 临交班一小时前由跟班班长安全员汇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个班次应留意的事项等。并在交班时将当班完成状况汇报调度室。 1.4 由信息科每班将本班次的安全状况汇总并书面汇报调度室。 1.5 调度员要认真核对并记录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将各类信息汇总,并在班前会前汇报值班领导,以便班前会安排工作。 1.6 各单位的工伤事故和生产事故必需准时汇报。 1.7 各单位对上级领导、调度室安排的工作必需准时汇报。按时完成的在完成后马上汇报;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准时汇报进展状况及没有根据完成的缘由。 1.8 凡违反汇报制度,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人 50 元,罚责任人 100元,发生工伤事故按事故分析处理结果执行。 2.重点调度 2.1 调度室依据详细状况将特别作业程序和特别作业地点进展重点调度(例如撤面、过断层、新面安装、顶底板涌水等)。 2.2 各单位接调度重点调度指令后,必需安排队长现场跟班作业,升井后到调度室汇报。 2.3 各单位必需认真执行汇报制度,升井后不到调度室汇报的、汇报内容不真实的一次罚款 100 元。 三、影响安全生产的惩处规定 1.各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要以安全为中心,为生产供应一切便利条件,为生产效劳好,凡调度室安排的工作,要无条件的听从并落实。凡有推诿扯皮现象,不执行调度命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