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房租赁协议书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租赁甲方赣榆县青口镇深港商业总汇 幢 号第 层商业用房,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赣榆县青口镇深港商业总汇 幢 号第 层商业用房租赁给乙方,乙方对此商业用房作了充分了解,情愿租赁该商业用房。 二、该商业用房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 年。 三、商业用房用途:乙方租赁此商业用房仅作 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变用途。 四、双方同意商业用房年租金按人民币 元计算,合同签订是乙方必需一次性付清年租金计人民币 元。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租,需提早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年租金依据该区位商业用房租赁行情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视同乙方放弃租赁权,甲方有权将房屋另租给他人);如乙方到期不续租亦需提早三个月通知甲方;如乙方不按本条约执行或租赁行情双方协商不成的,视同乙方放弃优先续租权,甲方有权将房屋另租给他人,乙方必需在租期到期之日或甲方通知的时间内无条件腾空房屋并交还给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租赁期内如乙方违约,则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租金损失。 五、甲方同意乙方对租赁商业用房在不影响构造安全的前提下进展改造装修,改造装修要内外美观、豪华精致,租赁期满后乙方改造装修物(不含柜台、灯光、安全设施等移动装修物)无偿归甲方全部,不折旧不撤除。 六、租赁期内,商业用房水、电、物业治理、工商、税收等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租赁期间如租金需缴纳租赁房产税由乙方担当。租赁期间乙方对消防安全负全责。 七、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商业用房。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商业用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八、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不能按期缴纳租金或擅自转变商业用房用途,擅自转租的,甲方有权实行断水、断电、关闭房屋、收回房屋另租给他人的措施或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实行强制措施;乙方自愿承受甲方断水、断电、关闭房屋、收回房屋另租他人的措施和承受人民法院实行强制执行措施,由此造成的有关损失由乙方担当。 九、商业用房租赁其他未尽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本协议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商业用房租赁协议书 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