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模具制作及产品加工合同2模具制作及产品加工合同甲方: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注塑模具并加工产品,达成以下协议: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样品进行产品的三维造型设计、开模图纸设计、模具制作及产品制作
二、模具制作时间:双方签约,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前完成初步的造型图纸并交甲方确认,甲方需及时将修改意见传达乙方,乙方在收到修改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交给甲方重新确认
甲方确认无问题后对开模具的图纸进行确认,乙方在开模具图纸确认后40个工作日完成模具并交5套产品样品供甲方验收
三、模具制作价格:全套模具总价为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68000元)
四、模具付款方式:签约时预付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元)
余款甲方在模具验收确认合格时一次性付清
五、模具产权及质量要求:模具产权归甲方所有,模具存放在乙方
乙方制作的模具在交付使用时,应按图纸的要求保证质量,模具使用寿命为50万次
在使用寿命期内,在乙方生产,乙方负责免费维护保养
六、塑料产品价格:双方协定产品价格按以下方式确定:一次性订货500套,产品单价为22
00元/套,材料为阻燃abs料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有原材料的市场价格起落
由双方另行商洽,以保持双方利益的合理性
七、产品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付清
八、产品质量要求:产品质量(材料、尺寸、外观、颜色等)按图纸确认后封样
产品按封样样件验收
甲方需要更改技术要求时,应事先书面通知并乙方协商修改方案
九、产品生产及交货:甲方书面下单生产,一般应有15天的备料周期
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生产,负责包装并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经协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提供每批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
十、上述条款经双方公司签字盖章后生效
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执行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