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作文评分原则、标准及样文一、作文评分原则1. C ET-4作文题采纳总体评分方法(G l obal Sc o rin g)
阅卷人员就总得印象给出奖励分(Reward S c o res),而不按语言点得错误数目扣分
2. 从内容与语言对作文进行综合评判
内容与语言就是个统一体
作文应表达作文题目所规定得内容,而内容通过语言来表达
要考虑作文就是否切题,就是否充分表达思想,还要考虑就是否用英语清楚地表达思想,也就就是要考虑语言上得错误就是否造成理解上得障碍
二、评分标准1
本题满分为15分
阅卷标准通常分为五等:2分、5分、8分、11分与14分
阅卷人员根据阅卷标准,对比样卷评分,若认为与某一分数(如8分)相似,即定为该分数(即8分);若认为稍优或稍劣于该分数,则可加一分(即9分)或减一分(即7分),但不得加减半分
评分标准:2分——条理不清,思路紊乱,语言支离破裂或大部分句子均有错误,且多数为严重错误
5分——基本切题
表达思想不清楚,连贯性差
有较多得严重语言错误
8分——基本切题
有些地方表达思想不够清楚,文字牵强连贯;语言错误相当多,其中有一些就是严重错误
11分——切题
表达思想清楚,文字连贯,但有少量语言错误
14 分——切题
表达思想清楚,文字通顺,连贯性较好
基本上无语言错误仅有个别小错
注:白卷,作文与题目毫不相关,或只有几个孤立得词而无法表达思想,则给0 分
字数不够120个,应酌情扣分,具体标准:累计字数在 110~119之间,扣 1 分;累计字数在 100~109 之间,扣2分;累计字数在 9 0~9 9之间,扣 3 分;累计字数在8 0~8 9之间,扣 4 分;累计字数在7 0~7 9之间,扣 7 分;累计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