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管监理实施细则1. 概述:工程中,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给排水地下部分、工艺管道包括在内
2.执行法律规范 GBJ235-823.沟槽开挖及地下管基础施工3
1 开挖准备⑴ 放线测量水准点应由建设单位提供,水准点的精确度不低于四等;⑵ 由建设单位提供原有地下工程的竣工图和隐蔽记录,并办理动土证;⑶ 沿管道线路应设临时水准点,并 用水准导线与固定基准点连接;⑷ 测量放线:以就近的水准点(或临时水准点)为基准,测定管道线路的中心线
成排管线大开挖管沟应放出管沟边界线和中心线,单管管沟只放出中心线即可
2管沟开挖⑴ 开挖方法的选择一般情况下采纳机械方法开挖,利用人工方法清渣,机械难以行驶到位的部位、短的管沟或小直径支管可采纳人工方法开挖
成排管沟(管线间距≤1m)采纳大开挖
⑵ 管沟开挖型式尺寸施施工场地质若遇耕土和粘土,在雨季施工时管沟开挖需要进行放坡,边坡坡度一般设置为 1:0
5,可根据具体的地质情况加大或缩小
沟底尺寸如下表所示
管沟沟底宽度管道公称直径 DN(mm)沟底宽度 W(m)W1(沟深 H≤1
5m)W2(沟深 H>1
5m)20~800
5)100~2000
8⑶ 开挖要求① 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出,运至甲方指定的弃土点或堆土点,经甲方许可将好土就地堆放时需距管沟边缘 0
5m 以外,且堆置高度不超过 1
5m;② 管沟与建、构筑物或管线、道路等距离较近时,应实行有效的支护措施,防止建、构筑物或管线、道路等出现下沉或变形;③ 发生降雨时,采纳潜水泵及时排除沟内积水或降低水位,不应使沟内长时间积水;④ 开挖时遇到与地质勘察资料不符或隐蔽记录不符的情况,应及时与监理单位取得联系,与有关单位共同协商处理;⑤ 当地下工程情况不明时,应实行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得使原有工程受到损害;⑥ 机械挖土时,沟底应留出厚度 15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