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补贴项目服务合同政策补贴项目申报服务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项目营运与政府扶持政策的直接对接,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政策效益,就乙方协助甲方申请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嘉定技术中心、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认定、嘉定区专利产业化项目,达成以下协议以资遵守:一、合作方式及条件1、乙方利用强大的专业优势,为甲方提供咨询、顾问、指导等专业服务,力争帮助甲方申请到上述各项目的政府资助资金
2、甲方及时提供申请所需材料、息,乙方指导甲方共同完成申报工作,直至项目成功立项并验收
3、乙方为甲方做好专业咨询,在申报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项目跟踪、申报指导等服务
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方式包含但不限于电话、面谈、电子邮件、QQ、微等
二、权利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申请所需要的有关真实材料,根据申报进展情况甲方需在第一时间将补充材料给到乙方;申报材料的初稿在乙方指导下完成,最终定稿由双方共同完成
2、乙方按申请资助的要求为甲方提供有关的咨询服务,指导甲方制作申请所需要的有关材料,完成最终申报材料的修改、定稿、网络申报等,直至项目完成验收
3、在项目申报的每个阶段的工作中,乙方有责任为甲方进行后续材料的写作与修改指导工作,并配合甲方完成申报工作,甲方需及时提供给乙方所需的真实完整的材料和真实的息,共同完成申报工作,直至项目成功立项并验收
4、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与相关第三方的沟通事宜,协助乙方办理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宜
本声明是在乙方提供的服务下,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完成的结果,最终政府资助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三条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6、合同一经签订生效,甲方承诺在五个工作日内项目即开始运作
7、乙方为甲方上述资金项目申请的唯一合作人,协助甲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