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补贴项目服务合同政策补贴项目申报服务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项目营运与政府扶持政策的直接对接,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政策效益,就乙方协助甲方申请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嘉定技术中心、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认定、嘉定区专利产业化项目,达成以下协议以资遵守:一、合作方式及条件1、乙方利用强大的专业优势,为甲方提供咨询、顾问、指导等专业服务,力争帮助甲方申请到上述各项目的政府资助资金。2、甲方及时提供申请所需材料、息,乙方指导甲方共同完成申报工作,直至项目成功立项并验收。3、乙方为甲方做好专业咨询,在申报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项目跟踪、申报指导等服务。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方式包含但不限于电话、面谈、电子邮件、QQ、微等。二、权利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申请所需要的有关真实材料,根据申报进展情况甲方需在第一时间将补充材料给到乙方;申报材料的初稿在乙方指导下完成,最终定稿由双方共同完成。2、乙方按申请资助的要求为甲方提供有关的咨询服务,指导甲方制作申请所需要的有关材料,完成最终申报材料的修改、定稿、网络申报等,直至项目完成验收。3、在项目申报的每个阶段的工作中,乙方有责任为甲方进行后续材料的写作与修改指导工作,并配合甲方完成申报工作,甲方需及时提供给乙方所需的真实完整的材料和真实的息,共同完成申报工作,直至项目成功立项并验收。4、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与相关第三方的沟通事宜,协助乙方办理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宜。5.本声明是在乙方提供的服务下,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完成的结果,最终政府资助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三条支付相应的服务费。6、合同一经签订生效,甲方承诺在五个工作日内项目即开始运作。7、乙方为甲方上述资金项目申请的唯一合作人,协助甲方申请上述政府资金,双方须严格为本次合作所涉及的材料内容、服务内容及双方合作事宜保密。三、服务咨询价格及费用支付1、甲方应支付乙方咨询服务费,在材料申报过程中,涉及审计报告、专利申请、检测报告等第三方提供相关资料的所有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与应支付乙方的服务费无关。2.申请上述政府资金包括国家级资助、市级资助、区级资助、街镇和园区资助及其他各级(批次)资助。3费用及支付:3.1咨询服务费用: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服务咨询费:根据申报项目总补贴资金的20%收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服务咨询费:5万元/项(大写:伍万元)。大写:伍万元)。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认定:5万元/项(大写:5万元)。嘉定区专利产业化项目:5万元/项(大写:5万元)。3.2支付方式: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项目服务咨询费支付方式:申请政府资助成功。后,甲方承诺在收到上述资助资金拨款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按照实际到款嘉定技术中心认定:5万元/项(大写:金额的20%支付给乙方,逾期按照1%收取滞纳金。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嘉定技术中心认定、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认定、嘉定区专利产业化项目认定的费用支付方式:政府网站立项公示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约定的服务咨询费,逾期按照1%收取滞纳金。。乙方的账户息如下:公司名称:公司帐号:开户银行:4、如甲方未能按照应付服务费的时间规定进行支付,甲方须向乙方另行加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按1%计算,直至该次的服务费和违约金一次性全部付清。5.如果项目没有成功立项(政府扶持基金没有成功申请),乙方将不会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四、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否则,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1、合同签订生效后,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对甲方的服务,则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