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姜二中学校平安管理制度汇编堰姜二中学校平安管理制度汇编 堰姜二中学校平安管理制度汇编 为强化学校平安管理,明确各级平安责任,落实各项平安措施,有效防范校园重、特大平安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及师生人身、财产平安,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平安管理方法》、《江苏省中小学管理标准》、《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损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制订堰姜市中小学平安管理制度,现汇编如下。 一、学校平安工作管理制度 1.学校平安工作遵循 平安第一、防范为主 , 谁主管、谁负责 , 谁组织、谁负责 的原那么。 2.校长是学校平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平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组长、副组长及各领导小组成员集体对学校各项平安工作负责。实行学校平安工作逐层分解逐级负责制,实行责任事故倒查追究制。 3.积极落实学校平安法制教育进方案、进课表、进课堂、进教材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平安法制教育,每学期不少于 2 次。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教会学生使用紧急电话,如 110、119、122、120 等的常识。 4.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15 分钟内报告教育局,并根据《堰姜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第一时间做好妥善处理;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警,并将详细情况书面报教育局和市政府,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责任事故。 5.建立健全领导带班、老师值班、中青年老师护校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师生平安,秩序正常;常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平安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6.加强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随时注意观察学生的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或学校。 7.未经校长办公会同意并报经教育局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户外活动,不得参加外单位借用上街宣传、参加庆典等社会活动。未经有权部门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工作。 8.教育学生遵章守纪,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9.定期对校舍进行平安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