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案例分析 1、夫妻关系案例 牛强就是某医院医生,1998 年经人介绍与杨兰认识.因牛强家贫,而杨家又只有杨兰一个女儿,故两家决定招牛强为上门女婿,但条件就是将来两人得孩子须随母姓.婚后两人感情很好.2 001 年,杨兰产下一子,取名杨小鹏。渐渐地,牛对自己在杨家得地位感到不满,尤其就是对孩子随了母姓这件事不舒适。2 0 0 2 年,她没有与杨兰商量,就到派出所把孩子得名字改为牛小鹏。杨兰得知后,觉得牛不同自己商量就把孩子得名字改了,就是不尊重自己,觉得很委屈。杨兰父亲得知后,更就是气愤,要求将孩子得名字再改过来。 .[问题]1。两家决定招牛强为上门女婿时,以将来两人所生得孩子随母姓为条件,就是否正确?2。牛私自跑到派出所更改孩子得姓名,就是否正确?[分析]1。不正确。《婚姻法》第2 2 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因此,本案中,杨家以将来所生子女必须随母姓为条件,招牛强为上门女婿,就是不正确得。2.不正确。对未成年子女得姓名,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本案中,牛强不与妻子协商,擅自为孩子改姓名,就是不尊重杨兰得表现.两人应该经过民主协商,再决定孩子得姓氏。2、[案情]高强就是某工厂技术员,20 0 0 年,她与某学校老师钟静恋爱结婚。2 001 年 11 月,钟生下一子.由于难产,钟静得身体变得很不好.后来,在体检时,医生说钟静得身体状况已不适合节育,建议其丈夫做节育手术。高强一听火冒三丈,认为节育历来都就是妇女得事情,哪有男子汉做节育手术得,故坚决不做.无奈之下,钟静来到妇联请求帮助。[问题]高强有没有承担计划生育得义务?[分析]有.《婚姻法》第 l 6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得义务.对于此规定,有以下几点须注意:(1)计划生育就是夫妻得一项法定义务,违反有关计划生育得规定,要承担一定得法律责任;(2)计划生育义务得承担者就是夫妻双方,不允许将这项义务片面地推给女方,而使男方免除应尽得责任;(3)公民有依法生育子女得权利,也有不生育得自由.本案中,钟静因身体状况不好,根本不适合做节育手术,因而高强有承担计划生育得义务。3、[案情] 方梅与曾军就是同村村民,两人自幼青梅竹马。l 9 9 5 年,两人一同参加高考,曾军考取,而方梅则落榜.在曾军上大学期间,两人感情进展顺利。1999 年,曾军分配到某机关工作,与方梅正式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不错。2 0 0 0年,方梅在做家务时,面部被烧伤。双眼几乎失明。住院后,曾军对护理方梅渐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