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中心依法行政和信息化建设自查报告 婚姻登记中心依法行政和信息化建设自查报告 根据《XX 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婚姻收养工作法律规范化检查的通知》要求,XX 县婚姻登记中心结合自身实际,就“依法行政”和“信息化建设”两方面工作积极开展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方面。 我婚姻登记处一直以来坚持“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仔细贯彻落实《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法律规范》以及民政部的各项通知我中心每年组织职工参加省民政厅举办的业务培训,取得婚姻登记员资格的方能上岗。平常每周五组织职工集中学习业务知识,讨论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疑问,鼓舞职工自学定期开展婚姻登记业务知识竞赛和岗位技能竞赛。要求每位婚姻登记员必须熟知婚姻法律知识,业务政策文件,熟练使用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举止得体,用语文明,微笑服务。中心由取得婚姻颁证员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为婚姻当事人进行免费的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增强夫妻婚姻家庭责任感,提倡婚事简办对离婚夫妻积极开展情感疏导,努力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登记过程中坚持初审--受理--审查--登记的程序,严把婚龄关、证件关、到场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做到工人农民一个样,领导职工一个样,生人熟人一个样,坚决杜绝“权力登记”、“人情登记’等违规违法现象发生。坚持政务公开原则,在中心的大厅里将各项办事依据办理流程、工作守则、办公时间、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咨询电话、投诉电话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全部公开上墙,并在资料架上摆放各种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阅读。设置了意见箱,将权力置于阳光下,有效地提高了办事的透明度,不存在政策不透明,程序不法律规范,暗箱操作等问题。自 20XX 年 3 月 20 日起,根据(X 府办函【20XX】45 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取消了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的收取,实行了婚姻登记免费制度,不存在乱收费现象。本婚姻登记机关不在婚纱摄影,婚庆服务等经营机构场所内,当事人办理登记无需穿越经营服务区,故不存在搭车收费的问题。根据(X 府办函【20XX】65 号)文件精神,我婚姻登记中心从 20XX 年 10 月 1 日起免费为婚姻当事人复印相关证件。8年来,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法律规范的操作,使婚姻登记合格率达 100%,归档合格率达 100%,做到了依法办事,公平公正,无一例违法违规案件发生。 二、信息化建设方面。 仔细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