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煤矿钻孔施工验收制度孟津煤矿钻孔施工验收制度、具体规定 钻孔施工验收 钻孔验收暂由施工单位、监理、公司三单位共同验收,并且以钻孔设计作为验收的依据
施工单位做好井下钻孔施工原始记录,施工单位、监理、公司验收人员在钻孔施工验收单上予以签字,签字要明确钻孔深度(当场查钻杆数)、煤岩情况以及钻进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钻孔施工单位每小班向公司调度室汇报钻孔施工情况,调度室要建立台帐
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公司调度室等单位汇报,实行措施进行处理
(二)封孔验收 抽采孔和测压孔等封孔由施工单位、监理、公司三单位验收人员共同现场跟班监督,对施工单位的封孔质量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三)钻孔施工验收单、封孔验收单每小班上井后,及时上交防突部门存档,以备上级检查使用
(四)每月 25 日前,施工单位要把钻孔施工原始记录、地面台帐并报防突部门,由防突部门安排技术人员根据施工措施、设计和调度台帐等进行校对,并审核验收其准确性,核对无误后由防突部门及其它部门共同签署验收意见,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对不合格的钻孔必须责令重新施工
二、以下情况不予验收 施工现场未悬挂钻孔施工牌板、未悬挂孔号牌施工的,施工后未悬挂孔号牌或编号与设计图纸不致的
(二)未经监理、公司验收人员验收,或监理、公司验收人员不在现场,施工单位自行开钻、起钻的
(三)施工现场无度量工具的,当班钻孔不予验收
(四)不按措施或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封孔的;封孔后进行合茬抽放漏气或顺层钻孔未进行临时封堵的
(五)无特别情况,孔位、钻孔倾角、方位角、孔深等任项超过以下规定的:孔位标定超过±50mm,倾角超过±5°,方位角超过±1°,钻孔深度小于设计深度的
(六)封孔长度不符合要求:岩孔封孔长度不小于 4m,煤孔不小于 6m
三、其它规定 钻孔施工现场内必须在距钻孔 1m 左右处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否则罚责任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