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德育积分考核实施细则初三三班学生德育积分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总则 一、班级对学生实行德育积分考核,其目的在于培育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 优化学习环境,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促进班级进步
二、德育积分考核办法以《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法律规范》为标准,以学生本人的行为表现 为依据,实行量化考核
三、100 分以上为优秀等级,80 分至 99 分为良好等级,60 分 79 至分为合格等级,60 分以下为不 合格等级
四、考核结果一式两份一份张贴于班级,一份由班长保存
五、本考核办法若有不足之处可随时修改
第二部分:考核办法 第一条:扣分细则 1、午饭,晚饭,自习,活动课时间吵闹,被班干部警告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按前两次扣 1 分,两次以后每次扣一分
2、课堂纪律差,影响全班同学上课的,老师提出批判,该学生每次扣 1 分
3、公务(劳动、值日)不仔细完成、不带工具的扣 1—3 分
4、在校期间不带校牌的每人每次扣 0
5、打扫卫生不仔细受到老师批判或学校通报的值日生每人每次扣 1 分,卫生班长每次扣 2 分
6、迟到或早退,每次扣 1 分
7、无故旷课一节扣 2 分
8、无故不参加值日工作,每次扣 2 分
9、破坏卫生的每次扣 1—2 分
10、考试作弊的每次扣 5 分
11、给他人起外号、说脏话的每次扣 1 分
12、打架(闹)、盗窃扣 1—5分
13、吸烟、勒索、赌博每次扣 2—5 分
14、出勤不仔细的每次扣 1 分
15、故意刻画公物、涂划墙壁、践踏绿地、损坏学校花草树木的每次扣 2 分
16、顶撞、辱骂职工、老师的每次扣 3—5 分
17、故意破坏学校设施的每次扣 3 分
18、被学校通报批判扣 10 分
19、被学校给予处分扣 10—20 分
20、寄宿生不按学校规定休息或影响他人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