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管理标准一、制定依据本标准依据以下法律规范的相关条款制定:《永煤集团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永煤安[2025]20 号)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区队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管理中的工作标准、考核办法和其他管理内容与考核,适用于全矿区队各单位安全管理中的基础管理、过程管理、其他管理的实施与考核
三、标准内容(一)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形成可靠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和科学的基础保障体系,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二)仔细实施“两个法律规范”是“双基”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即法律规范各级各类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行为、法律规范职工的安全操作行为
各级管理人员要仔细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以及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依法指挥生产
职工要按章操作,各单位要对职工进行全员操作法律规范和标准培训,系统训练,逐个达标,逐步实现岗位操作法律规范化
(三)建立逐级安全包保机制,实行矿领导包保区队(原分工内的安全责任不变),矿领导安全包保分工见附件 2
(四)完善安全目标责任体系建设
以零“三违”、零隐患、零事故为管理目标
层层分解、层层把关、层层考核,建立和完善安全目标责任体系
(五)加强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安全体系的正常运行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制度、安全责任考核、安全技术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投入保障、职业健康安全、事故预防应急、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文化建设等十大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各类内业管理,安全生产基础资料、安全生产相关检测、检验报告、档案资料、数据统计分析、责任追究等资料的法律规范管理,切实保障矿井安全进展
(六)加强班组建设
加强危险意识教育,提高班组成员对隐患的观察能力及危险预知、事故预想的认知